我哥一直很低调,把我藏得很好,生日从来不大办,即便是成人礼,也只是打算请几个相熟的朋友而已。
一月十七号那天,我记得我穿的礼服是件类似婚纱款式的白色裙子,戴着亮晶晶的发饰一步一步走向我哥时,就好像真的走上了婚礼的红毯。
我哥给我两个惊喜,一个是不出意料的华贵礼物,一个是————
成人礼结束後他把外套盖在我身上,在三三两两的亲朋好友走之後,勾起我的下巴搂着我的腰把我压在餐桌上,顺势吻了下去。
和从前那种嘴唇贴嘴唇的吻不同,他吻的专心认真,像对待一件易碎的宝物,我几乎要喘不过气来。
哥怎麽会这麽疯?
但是我好喜欢啊。
从我嘴唇上离开时,他说:「笙笙,我们不在一个户口本上。」
脑子轰的一声炸了,我比刚才还懵。
我哥倚着餐桌,脸不红心不跳,勾起我的发丝一圈圈绕在手指上:「我们不是亲兄妹。」
我们不是亲兄妹。
我们不在一个户口本上。
我无意识地把身上贵贵的礼服捏出了褶皱。
他说的每个字我都明白,可我还是沉浸在久久的惊惶之中,这一刻的心情,分不清是难过还是幸福。
「那我以後,还能叫你哥哥吗?」
死嘴,先我脑子一步问了出来。
我哥似乎愣了下,表情很微妙,空气陷入某种尴尬的沉默之中,我感觉我要窒息了,叫他哥又不会掉块肉,他肯定不会介意啊,问这个干什麽??死嘴。
片刻後他偏头笑出声来,弯着眼睛附身在我耳边说:「其实你可以换个称呼。」
「什麽?」天呐,卜千秋要让我叫他了吗。
「男朋友。」
我眨了眨眼,睫毛扑闪扑闪,因为裙子上的水晶好像太亮了,亮的我有点恍惚,眼球发酸,眼眶热起来。
男朋友。
男朋友。
男朋友男朋友男朋友。
深吸一口气,我抬头小心翼翼地问:「真的假的?」
男朋友几乎把无语写在脸上:「我在表白啊,笙笙。」
噢,这是表白吗。
等等,居然表白了。<="<h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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