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来个炒包菜,没个素菜咽不下去馒头。昨天的南瓜羹不错,喝下去一个下午胃老舒坦了。
他还一个劲儿的让张超多拿。张超要是真豁开去拿,那肯定没七八个菜不行了,但程哥请客,三荤两素,一碗南瓜羹,他觉得是最合适的。
既不会让程哥觉得自己是故意宰他一顿的,也不会有自己寒酸他的感觉。这两种心理他绝对是一个都没有的。
红烧肉炖干豆角,新菜毫不犹豫拿一份,南瓜羹今天同样要蘸着馒头吃。
手上有两万块存款,张超花一百五给自己换了个皮质的表带。
手表是爸妈送的生日礼物,少说有十二年了。原先那根表带接口处断了,那根是真皮的,戴在手上很服帖。後来换过两根,都是十几块钱一根的表带皮质特别硬,戴着不舒服就一直不想戴了,只放在口袋里看时间。
前段时间生活太苦涩与窘迫,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,就不舍得在这上面花钱。
因此,程哥就从来没见他戴过。
程哥呼噜呼噜转着边喝南瓜羹,张超掰了半个馒头,掰成小块浸在南瓜羹里,再勺子舀上周边浸了一圈南瓜羹的馒头块吃。“果然是画画的手,手指长,手长得就是比一般人的好看。”
黑色表带把张超的手趁的很白,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。
张超对程哥这突如其来的夸赞不知作何回应,只好笑笑说可能是自己戴了手表的原因吧。
旁边郑明志没有兴致听什麽手指好看,他的兴趣点在于,这黄不溜秋颜色怪好看的是啥,浸着馒头看上去好好吃的样子。
他刚刚点菜竟没看到,便问了句:“兄弟,这是什麽?”
张超回他,“南瓜羹,加了牛奶和糯米一起打的,很好喝,你要不要点一份?”
郑明志皱鼻子摇摇头,南瓜都吃厌了。不过他们点的菜是真多呀,难道送外卖这麽有钱的吗?
听老乡说,外卖丶快递丶跑腿都一家,也就是说,他在不久的将来也能点这麽多菜了?这是郑明志的第四碗饭,吃完他手抹抹嘴巴,要挣钱去啦!
郑明志走後,王琴很快就来收拾餐桌了。
尝尝新菜,从来只吃过新鲜的豆角,晒干的豆角还真从没尝过。
这一尝,“回头打电话让我老婆也在网上买一斤,烧肉里很香嘛。”缩水的豆角与红烧肉一炖,保留了豆角原本的香味,同时,又给红烧肉的汤汁留有了馀地。
要是里面干豆角再多一点就好了,几根完全不够吃。咸咸的,还很吊胃口。程哥一手端起饭碗连吃了几口白米饭。
尖椒牛柳十块钱一份,一直舍不得点,十块钱,跑三个单。吃牛肉长力气,底下的汤也倒进米饭里,一点营养也不浪费。
程哥两碗饭半个馒头下肚,剩下的半个馒头就不泡南瓜羹里了,分开吃。
肚子饱了,上午用掉的力气正在迅速恢复中。
张超和程哥一样能吃,明天就吃不到红烧肉炖干豆角,吃不到南瓜羹,吃不到这里所有的菜了。
吃完饭,张超和程哥各道再见。以後不一定有机会再见。
张超把外卖衣服帽子车子还给站点就得回出租屋。行李已经理好,不是很多。他打算自己用行李箱运,坐地铁来回十四块钱,两趟二十八,叫个货拉拉怎麽着也得五十起。
周五的晚饭时间比前两天同一时间人都多。
中午没来的明珠小区大爷大妈也来了。大爷大妈带全家人来呀。两人带四人六人,四人座坐不下,那就搬张空椅子来,要麽,儿子儿媳坐隔壁桌,孙子孙女和他们坐一桌。
周五的心情往往比周六好。周五还有两天可以放松,周六抱着假期只剩一天的心情,兴致没有上一天好。上班族此刻是一周最活力满满的时候。
盛雨晴揉着眉心进来,差点和人相撞。他们这一波进来的都这样。
可能由于考试临近的缘故,自习室比往常更静,静的感觉不到活人气息的存在。今天周五,大家默契的想要休息下,于是都选择了到‘奇迹快餐’去吃个饭。
这一个个直勾勾,眼珠子都不怎麽转动了的考研党们,来到‘奇迹快餐’,一下子适应不了人群,总觉得走路不能走直线,很容易撞着。
站在那儿排队,来来往往,不断有人从眼前晃过,两边又是一张张四人桌子,说话声不断钻入脑子,前二十分钟还恍恍惚惚,等到点完菜找好位置坐下,一边吃,一边需要扯着嗓子和朋友说话,嘈杂声钻入耳朵,二十分钟後灵魂归位。
九点过後,朱春华回家,朱莉和妈妈先值第一轮的班。
多数菜都卖完了,荤菜还剩下红烧肉炖干豆角,糖醋排骨,尖椒牛柳,半荤剩下外婆菜炒蛋,地三鲜,素菜只剩下酸辣土豆丝。
店里零零落落进来几个,有什麽吃什麽,坐下就埋头吃。
喉咙太干,饭咽不下去,饮水机那灌一杯温水就往饭里倒,呼噜呼噜哗啦哗啦。干豆角又咸又鲜,嚼个两三下混着米饭就下肚了。那不叫吃饭,那是喝饭,直接往喉咙里倒。
昨天的外卖小哥今天没来,不过朱莉和妈妈也不是单为一个人才把营业时间延长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