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上尘土飞扬,马蹄声不断。
援军一批接一批地赶到清羽岭,北境的主力部队终于接管了战线。
士兵们扎下营帐,开始在谷口周边修筑防线:哨塔、壕沟、箭楼,甚至连投石器和重型弩车都被搬了上来。
清羽岭几天之内就从一个雪誓者简陋据点,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北境屏障。
而雪誓者当然没打算就这么退走。
他们从冰海郡方向调来小股精锐部队,试图夜袭、放火、断补给,甚至有人往据点发射咒弹。
但全都失败了。
不是被提前发现,就是被伏击歼灭。
吉布森指挥得滴水不漏,调兵遣将、临敌布阵都堪称完美。
但他自己很清楚,有几次关键节点之所以能抢先一步,并不是因为自己有多神。
而是因为那个在后方喝茶的男爵。
路易斯早在吉布森接手后,就把战术指挥的事全推了。
自己的功劳已经足够了,在立功也不过是锦上添花,还不如多保存自己的实力。
他住在后营的独立帐篷里,白天晒太阳,晚上煮茶写报告,一副养老心态。
当然也不是完全休息,他也会根据每日情报系统,巧妙地向吉布森提一点建议。
比如有一次,吉布森正为敌人的去向苦恼时。
路易斯忽然指着地图说:“这条山道这几天可能会有敌军走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直觉。”
结果当晚两百人的敌军小队果然从那条路过来,还没靠近主战线,就被伏击剿了个干净。
再后来路易斯也会偶尔提醒一下吉布森敌军的战术。
次次都应验,仿佛开了天眼,把对方看得一干二净。
吉布森越来越压不住心底的敬意。
在他的心里,路易斯已经是个天赋异禀的战争天才。
清羽岭也渐渐安稳了下来。
雪誓者人手不足,攻势越来越弱。
最后那一波强攻甚至连阵型都没排好,就被帝国军击溃。
他们不甘,却无力,只能一点点往北撤。
清羽岭这条北境的咽喉要道,终于被牢牢守住了。
…………
雪鹰城,终于撑不住了。
一个月围困之下,雪誓者的士兵饥饿难耐,个个面黄肌瘦,手脚无力,连战狼都瘦得皮包骨,踩在雪地上都发不出响声。
他们已经没有食物了。
也没有“人”了。
城里除了雪誓者自己,早就没有活人。
血肉成了唯一的粮食,烤焦的骨头堆满了城墙下的火堆。
这不是军队,是一群被绝望逼疯的野兽。
巴恩斯站在残破的高台上,望着远方厚重的乌云,等来的不是援军,而是彻底的死寂。
他终于明白了——不会有人来了。
冰海郡的援兵,也不过是自己的幻想。
于是他下令突围。
“谁敢犹豫一步,我亲手砍了他!”
那天他亲自斩杀了两个准备逃跑的亲兵。
雪誓军的士气被这份疯狂震慑住了片刻,然后被推上了绝路。
他们像幽灵般从城中冲出,嘶吼着,跌跌撞撞地朝外冲。
可刚出城门百米,帝国的埋伏便现身了。
两侧山壁弓箭手早已待命。
“放箭!”